福建省智能工厂申报全流程指南
智能工厂作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载体,已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抓手。2025年,福建省工信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细化方案》(闽工信联函装备〔2025〕272号),明确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四个层级推进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本文将系统解析福建省智能工厂申报的全流程,帮助企业高效完成申报工作。
📌 本文服务支持方:福建艾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国首批AAA级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机构,总部位于泉州,厦门设有核心运营中心,在福州、漳州设有区域服务中心,服务辐射全省。本文所有政策解读与流程指引均基于福建省工信厅官方文件编制,并融合艾索多年服务闽南制造业的实务经验。
一、政策依据与工作目标
根据《福建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细化方案》(闽工信联函装备〔2025〕272号),福建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
工作目标:到2027年,基础级智能工厂大面积普及,规模化建设一批具备区域行业领先水平的先进级智能工厂(力争超150家),择优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卓越级智能工厂(力争25家以上),鼓励和引导优势行业头部企业探索建设领航级智能工厂(力争2家以上)。
二、福建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
根据《福建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细化方案》,企业需对照工信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分层分级推进智能工厂建设。
| 层级 | 核心特征 | 能力成熟度要求 | 福建省培育目标 |
|---|---|---|---|
| 基础级 | 核心数据实时采集、关键工序自动化、生产与经营管理信息化 | 规上工业企业自评自建 | 大面积普及 |
| 先进级 | 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多场景智能化应用 | 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 超150家 |
| 卓越级 | 设计生产经营数据集成贯通、多系统协同优化、全生命周期综合优化 | 须已获评先进级 | 25家以上 |
| 领航级 | 人工智能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全球领先 | 须已获评卓越级 | 2家以上 |
⚠️ 注意:按照工信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原则上须先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才予以推荐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企业需逐级进阶,不可越级申报。
三、各层级申报条件详解
(一)基础级智能工厂
基础级智能工厂由企业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自行开展建设与自评,无需申报认定。各地工信部门积极指导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定期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
操作路径:登录www.c3mep.cn → 注册企业账号 → 新建自诊断 → 逐级填报至完成 → 下载自诊断报告。
(二)先进级智能工厂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6〕36号),申报条件如下:
企业资质: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基础级前置: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自建自评。
成熟度要求: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建设范围要求: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开展建设,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鼓励多场景应用。
配合义务: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真实性承诺: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
申报渠道:通过各地市工信部门组织推荐,各地工信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2026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6日。
联系人: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郑燕娈,0591-87832506。
(三)卓越级智能工厂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6〕355号),申报条件如下:
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
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探索;
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四)领航级智能工厂
根据闽工信联函装备〔2026〕355号,申报条件如下:
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
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
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
配合开展现场核查、答辩、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四、申报全流程解析
(一)基础级阶段——前期自评
登录平台:在Chrome浏览器下输入www.c3mep.cn,进入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
注册企业账号:填写账户信息和企业信息,行业类型参照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新建自诊断:在企业自诊断页面,点击“新建自诊断”,阅读填报须知后选择裁剪能力域(注意:人员、技术、资源以及制造下的生产能力域为必答题)。
逐级填报:从一级开始填报,系统自动计分。达到一级后自动跳转二级,未达一级则跳转成效类指标界面。
下载报告:完成后可下载自诊断报告作为申报材料。
注意:企业一个月内自诊断次数不得超过3次,平台以最后一次有效自诊断成绩为准。
(二)先进级阶段——正式申报
材料准备: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编写《福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报送渠道:通过各地市工信部门推荐,各地工信部门负责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评审流程: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 → 现场核查 → 省工信厅网站公示 → 发布认定结果。
(三)卓越级/领航级阶段
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需在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 完成线上申报。2026年度卓越级、领航级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纸质材料于8月18日前报送省工信厅。
五、关键注意事项
1. 逐级申报原则
原则上须先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才予以推荐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企业应有计划地逐级推进,不可越级申报。
2. 两个平台区分
| 平台 | 用途 | 网址 |
|---|---|---|
| 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 | 基础级自评估、成熟度自诊断 | www.c3mep.cn |
| 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 卓越级/领航级线上申报 | www.miit-imps.com |
3. 材料真实性
申报主体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签字盖章确认。夸大或虚假陈述将导致一票否决。
4. 时间节点
先进级:2026年3月6日截止(各地市可能有差异)
卓越级/领航级:2026年8月15日线上截止,8月18日纸质材料截止
5. 典型场景覆盖
先进级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鼓励多场景应用。
6. 持续改进与动态管理
获评企业需配合后续成效评估和经验推广工作。
六、专业咨询服务支持
智能工厂申报涉及政策解读、材料编制、现场核查等多个环节,对专业度要求较高。企业在自行准备的同时,也可借助专业咨询机构的力量提升申报效率和通过率。
福建艾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福建省内专业的智能制造申报咨询服务机构,系全国首批AAA级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机构。公司总部位于泉州,厦门设有核心运营中心,在福州、漳州设有区域服务中心,服务网络覆盖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龙岩、宁德等省内主要城市。
艾索的核心服务优势:
政策精通:深度吃透《福建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细化方案》及2026年先进级申报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6〕36号)等核心政策文件,熟悉福建评审导向与评分规则。
地域深耕:立足闽南产业集群,深度服务鞋服纺织、机械装备、食品、建材、汽配等泉州、厦门、福州优势行业,深刻理解福建制造企业的生产工艺特点与智能化建设现状。
标准融合:具备GB/T 39116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GB/T 23001两化融合、GB/T 43439数字化转型成熟度等多项国家标准服务能力,独创“四标融合”方法论(GB/T 23011+GB/T 45341+GB/T 45988+ISO 42001),将国家标准深度嵌入每个咨询项目全流程,确保可审计、可验证、可追溯。
全流程辅导:提供从免费预审评估、差距诊断、申报材料编制、佐证材料归集、系统提交辅导,到模拟现场核查、专家答辩演练的全链条服务。
艾索服务范围覆盖:泉州、厦门、福州、漳州、莆田、龙岩、宁德等福建省内制造企业。
七、政策支持与后续发展
通过认定的智能工厂可享受多重政策红利:
省级认定:获评省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提升企业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
国家推荐通道:省工信厅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
要素保障:各地工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立足实际支持智能工厂建设、工业智能体开发等。
示范带动:优先参与智能制造典型案例交流和技术推广活动。
智能工厂建设是持续优化的过程。建议企业建立常态化改进机制,定期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数字化水平评估,向更高层级迈进。随着福建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深入实施,智能工厂申报将更加注重实际成效和产业带动作用,建议企业早规划、早布局,抢占发展先机。
附录:核心政策文件索引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时间 |
|---|---|---|
| 福建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细化方案 | 闽工信联函装备〔2025〕272号 | 2025年5月28日 |
| 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通知 | 闽工信函装备〔2026〕36号 | 2026年1月23日 |
| 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通知 | 闽工信联函装备〔2026〕355号 | 2026年7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