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和评定负面行为公告(2022年第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打造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升级版,健全标准应用推广的市场化服务体系,近期中信联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会”)又组织开展了一轮咨询、评定质量的专项集中抽查。一方面,通过书面审查方式对贯标咨询服务及评定审核的相关材料进行了核验;另一方面通过与企业在线视频交流方式,对企业实际体系运行情况、特别是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了远程核验;此外,还对评定人员现场审核期间的打卡签到情况进行了核验。
通过抽查发现,当前咨询、评定服务质量整体相对较好,绝大多数评定人员在现场审核期间都能严格按要求进行签到。但同时也发现少数咨询服务机构在个别咨询项目上存在编造虚假材料的情况;个别评估审核组长在现场审核过程中也没有严格把关,对企业两化融合贯标实际情况与评定材料严重不符的没有如实反馈,仍给予评估审核推荐通过;另外极个别评定人员存在评估审核过程与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重不符等不规范行为(具体名单如下)。
表1 涉及在个别项目上编造虚假材料的咨询机构
序号 | 咨询机构名称 |
1 | 成都汇邦基业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东中润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3 | 哈尔滨信融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4 | 黑龙江骥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 | 江苏才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 | 江苏熵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 | 聚为(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 | 厦门知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 | 山东昌禹知商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0 | 山东众远志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1 | 陕西创客一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12 | 陕西两化融合认证咨询有限公司 |
13 | 上海擎标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4 | 深圳市冠智达实业有限公司 |
15 | 四川明涛智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16 | 武汉中天同创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
17 | 西安偲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8 | 西安韵通云联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表2 涉及在个别项目上没有如实反馈现场审核情况的评定人员
序 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刘*琴 | **************0026 |
2 | 袁*杰 | **************0011 |
3 | 刘* | **************2022 |
4 | 张*祥 | **************0018 |
5 | 徐*江 | **************2532 |
6 | 宁* | **************0018 |
7 | 吴*卿 | **************1214 |
8 | 王*萍 | **************5624 |
9 | 潘* | **************6214 |
10 | 乔* | **************7477 |
11 | 张*宙 | **************791X |
12 | 夏* | **************7496 |
13 | 傅*珠 | **************0425 |
14 | 顾*亮 | **************1212 |
15 | 牛*博 | **************8017 |
16 | 桑* | **************2728 |
17 | 齐*文 | **************5927 |
18 | 安*盛 | **************0316 |
表3 涉及现场审核期间签到存在问题的评定人员
序 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曹*军 | **************373X |
以上情况违反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和评定行业自律公约(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工委会审议决定,依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机构和人员的负面行为清单及约束措施(试行)》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机构和人员的负面行为清单及约束措施(试行)》,对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以下约束措施:
(一)对上述咨询机构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 约谈相关咨询机构,要求其深入分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进行彻底整改、实施切实有效的纠正措施,并将整改报告提交工委会备案;
2. 将本次负面行为信息纳入本年度的咨询机构评级;
3. 本次涉及的问题工单,复核结论为不通过;
4. 对上述调查处置结果进行公告。
(二)对上述评定人员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 暂停委托相关人员从事评定工作3个月;
2. 将本次负面行为信息纳入本年度的评定人员评级;
3. 将本次评定人员负面行为信息纳入本年度的评定机构评级;
4. 对上述调查处置结果进行公告。
下一步,工委会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行业自律公约,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常态化咨询、评定质量核查,定期开展专项集中抽查,发动社会各方提供问题线索、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等,依据行业自律公约对咨询、评定全流程进行质量监督,倒逼咨询和评定机构承担起质量把关的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咨询、评定机构和人员动态评级和信息公开,完善咨询、评定机构和人员的处置和退出机制,推动构建良性市场竞争和社会化的择优汰劣机制。
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从本次公告的负面行为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规范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和评定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中关村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联盟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调查发现的部分典型问题
(一)个别咨询、评定工单存在企业系统实际使用情况与评定申报材料存在严重出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ERP系统实际使用的真实性存在较大疑问。如整个单位只在一台电脑上安装了ERP系统,仓库/采购/销售等职能部门用户具有增删改查公司全部财务数据的权限,系统日志显示多个用户在同一台电脑上操作系统、同一用户在系统中操作仓库/采购/销售/财务等不同职能的业务,短时间集中补录数据,同一时期的业务账、实物账、财务账存在较大出入等情况。
2)系统实际使用情况明显不足以支撑申请评定的新型能力。如申请进销存(财)协同管控,但销售/采购业务还是通过线下纸质单据或口头方式与仓库及财务进行业务衔接和信息传递,而非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协同。
(二)评定人员未按计划实施现场审核,严重缩短审核时间,违规采用虚拟位置方式进行打卡签到。